| 南明区200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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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4-24 10:44 文章来源:南明区政府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度,规范和完善考试招聘工作,保证新进人员素质,经研究决定,2006年南明区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 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户籍或生源限贵阳市的大专以上应届和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除定向到我区的应届毕业生外,其余定向生均不能报考;
3、各类事业、企业单位的职工、城镇居民、农民(户籍限贵阳市);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或技能;
4、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一九七一年一月一日以后出生者);报考专业技术岗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一九六一年一月一日以后出生者);
5、报考教师岗位的须持相应教师资格证;
6、拟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特殊需要,经批准可以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条件。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具体报名工作,由区政府人事部门、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报名时间:2006年4月26日——28日,9:00—17:00。
报名地点:贵阳市南明区劳动力人才市场 (兴关路56号)。
报名所需材料:考生持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职称资格证和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教师岗位的还须持相应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可于2006年8月31日前提供,逾期未能提供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在职人员同时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中、小学教师须同时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省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由本人报名,也可由其他人员代为报名。考生报名时须交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
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为 2006年5月15日——17日,领取准考证地点: 贵阳市南明区劳动力人才市场 (兴关路56号)。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和报名发票领取准考证。
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应适当调整招聘计划。如调整后,仍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按岗位实行分类考试。
应聘管理岗位的人员参加公共基础科目考试和面试;
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参加公共基础科目考试、专业测试和面试;
(一) 公共基础科目考试
公共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由区政府人事部门统一组织。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无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者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科目:《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考试科目不指定参考书。
考试时间:5月20日。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成绩于5月27日在南明区政府网站
(http://www.nanming.gov.cn)上公布。
受理查分时间为2006年5月29日上午9:00-下午5:00。
(二)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教师岗位的专业测试,按照《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计算。根据两科成绩之和,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专业测试人选。专业测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拟聘用人选。
(三)面试
应聘管理岗位的,根据《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报考教师岗位的除外),按《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成绩占30%和专业测试成绩占40%计算,根据两科成绩之和,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应聘教师岗位的,根据《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专业测试人选;
如遇某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如所确定进入面试人数与所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是否确定面试和专业测试,由招聘办公室统一研究决定。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以下比例分类计算。
应聘管理岗位的人员总成绩按《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总成绩按《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成绩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计算;
四、体检
各招聘岗位参加体检的人员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体检在政府人事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有行业特殊要求的按相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 考核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考核工作。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
在职考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其它考生主要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考核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招聘工作办公室审定,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三)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
(四)发现有其它较严重疾病;
(五)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犯劳动纪律者;
(六)不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
(七)经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体检、考核出现不合格情况是否递补,由政府人事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天,由区招聘办将公示后情况报市人事局备案。公示合格的人员,填写《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管理权限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并到政府人事部门进行合同鉴证。
七、 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环节,必须要有纪检、监察人员对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招聘过程中,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报考咨询电话:0851—5860911
报考监督电话:0851—5860880
附:《南明区200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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