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明区药监局坚持“四个结合” 切实加强药品监管 |
|
| 2009-05-31 16:14 文章来源:南明区药监局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调研 |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内药品流通秩序,南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实行“四个结合”切实加强药品监管工作。
一是坚持静态监控与动态监管相结合。通过多种方式扩大对药品监管的覆盖面,通过在药品经营企业中监督实施GSP,规范企业质量管理行为,同时执法人员不定期对重点、疑点、难点领域单位进行跟踪监管,切实提高监管效果。
二是坚持独立稽查和联合执法相结合。与卫生部门配合,严厉打击游医药贩;与计生部门合作,开展终止妊娠药品专项检查;同邮电部门联系,集中整治非法邮寄药品。
三是坚持执法检查和规范行为相结合。对涉药单位存在的药品购销记录不完整、药品分类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及时向涉药单位阐明问题存在的危害性,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涉药单位按时整改。
四是坚持监督检查和普法宣传相结合。在执法过程中,积极向行政相对人和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药品知识,树立行政相对人规范从药的意识,提高群众对假劣药品的防范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