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明区全面开展酒类生产流通专项整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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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9-27 18:18 文章来源:南明区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为进一步规范酒类生产流通秩序,建立健全覆盖全区的监管链和安全追溯体系、责任追究体系,切实保护消费者、生产者和销售者合法权益。区商务局于9月27日上午,组织辖区17个乡、街道办事处及工商、质监、公安、卫监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会议。会上明确各家的职责,安排布置在辖区范围内开展酒类生产流通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乡、办、各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集中力量开展酒类生产流通专项整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目标的完成。
按照《贵州省酒类生产流通管理办法》各项规定和《贵阳市酒类生产流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在2008年11月30日前,辖区白酒获证企业100%更换为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全面落实酒类销售许可证和备案制度及酒类流通溯源制、白酒自产自销监管制。南明区商务局依法审查办理酒类销售许可证和销售备案工作。11月30日以后我区酒类生产企业未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酒类销售企业未办理酒类销售许可或备案的经营者,将处以最高3万元的罚款。从即日起,南明区将对辖区内酒类生产者、销售者的主体资格、经营范围等进行清理,并在酒类生产、流通、销售环节开展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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