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明区商务局举办第一期酒类管理办法培训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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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3-27 14:07 文章来源:南明区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为进一步提高酒类经营者、消费者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使酒类产销单位守法经营,严格从合法渠道进货,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酒类商品流入市场。3月26日上午,南明区商务局采取上门进行培训的方式对火车站综合批发市场30余户酒类经营户进行了酒类流通管理条例的培训。会上,邀请市商务局、区工商分局业务负责人着重对《贵州省酒类生产流通管理办法》中售酒、购酒的相关规定进行培训。现场对经营户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解答,此举得到经营户的一致好评。
《贵州省酒类生产流通管理办法》自去年开始实施,要求酒类销售必须实行许可证制度,无证不得购酒、售酒,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销售流通过程中必须严格填写《酒类流通随附单》,行政管理部门对违反管理办法的经营户可处以最高3万元罚款。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南明区销售酒类商品持证许可率,《酒类流通随附单》使用率、企业索证索票率均达到满意效果。区商务局将陆续对辖区所有酒类经营户分期进行培训,建立一个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酒类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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