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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报“低保”
2006-04-27 08:36 文章来源:
南明区政府
文章类型:
转载
内容分类:
其它
办理程序:凡符合保障条件的城市居民,可由户主向所在户籍居委会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报《贵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表》,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和实际收入等进行逐项核实,并张榜公布,征求居民意见,经街道办事处,再进行核实后报所在区民政局审批,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将按月由街道办事处发放,对保障对象按其家庭人均收入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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